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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3.19”高处坠落事故

2008-08-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3.19”高处坠落事故。2007年3月19日17时45分,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宝鸡石油机械厂总装成套分厂短期用工邓某在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70007钻井队,为新售钻机ZJ70DB-26进行售后现场服务,安装二层台上风动绞车主气路管线软管(一吋)时,从距地面4.7米处的井架(卧放)上坠地,造成颈椎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邓某在登高作业时,未系安全带、未穿工装鞋、未系安全帽带,冒险作业造成坠地身亡。

  2.间接原因:一是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没有梯子或升降台等安全设施,存在高处坠落风险。二是钻机组装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高处作业无现场监护和协调人员。三是售后服务人员与井队的协调不够,售后服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