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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电力建设总公司“5.15”人身死亡事故

2008-10-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2006年5月11日,西藏电力建设总公司开始对那安线路进行增加绝缘子工作。5月15日,电建公司线路二班一组在完成#23铁塔增加绝缘子工作后,于11时10分转移到#13铁塔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先用3吨葫芦把导线回收,退去绝缘子串的受力,然后在瓷瓶与球头挂环连接处断开,加装瓷瓶。11时55分,在完成#13铁塔增加绝缘子工作后准备拆除紧线器时,由于距离较远,只能骑坐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施工人员(巴桑旦增,死者,男,26岁,初中文化,系西藏电力建设总公司长期临时工,从事该项工作已八年,上岗前曾参加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登高架设特种作业培训,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将安全带系在#13铁塔C相绝缘子串上,正准备作业时,瓷瓶U型挂环与铁塔挂点处螺栓发生脱落,导致绝缘子串滑脱,致使骑坐在绝缘子串上的施工人员坠地。其他工作人员随即将其送往那曲地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5月15日12时30分死亡。

  110kV那安线#13铁塔为转角耐张塔,塔型为JB131-24。

  暴露问题:

  1、施工班组在工作前没有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施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6.2.5条规定,在杆塔高空作业时,佩戴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

  2、线路施工质量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供电公司)施工中瓷瓶与铁塔的挂接螺栓规格与安装工艺均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西藏方圆新科监理有限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理责任,未能及时发现施工质量与安全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西藏电力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不到位,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埋下事故隐患。110kV那安线#13铁塔C相耐张瓷瓶U型挂环与铁塔挂点处螺栓没有安装开口销,因导线长期摆动造成螺栓螺帽向外滑移,在施工时该螺栓脱落,导致绝缘子串发生滑脱,工作人员从高空坠落。事故后还发现该铁塔的A相耐张绝缘子串U型挂环没有使用规范的螺栓,螺杆长度不够。

  3、西藏电力建设总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现场安全工作与措施不落实。在工程开工之前,没有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危险措施;现场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安规》有关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工器具;同时班前会、作业前的安全和技术交底没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