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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坠落死亡

2008-12-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工程名称:创维科技工业园综合厂房工程 

  事故时间:2005年4月28日9时15分许 

  事故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伤亡情况:死亡1人,王××,男,47岁,四川省人,木工 

  事故经过:2005年4月28日上午,创维科技工业园综合厂房工程施工现场,木工王××在模板支撑架上加固三层大梁侧模(梁底距二层楼板高度5.4米)。约9时15分,王××在向下攀爬时失足从支撑架上坠落个二层楼板,坠落高度约4米,坠落过程中安全帽脱落,王××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1、王××违章攀爬,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2、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 

  间接原因 

  施工单位模板支撑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漏洞,对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工人未正确配戴安全帽。

  事故教训 

  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