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1日15时1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雅儒路东四巷6号,柳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电梯严重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间接经济损失5万元。
(一)事故概况
10月21日15时左右,柳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运行的客货电梯,由于遇到突然停电被卡在4层与5层之间,计量员兼电梯操作工李某(无证)被关在电梯内呼救。听到呼救声后,厂里的同事到4层将楼道门打开进去时,看到李某已将电梯轿厢门及厅门打开,蹲在电梯内,1只手挡住厅门向外招呼。当时电梯轿厢底面离4层楼面约1.6m高。电梯外的同事见状,就近在车间找来两张用木方条钉制的简易凳子叠在一起,欲给李某踩住下到4层楼面。一些同事在旁边准备接住他。李某趴着电梯轿厢底面,背向厅门踩着简易凳子下来。当他1只脚往下踩住凳子,另一只脚准备往下踩时,由于凳子摇晃,叠在上面的简易凳子承受不住李某身体的重量,突然垮损,李某跟着从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空隙处坠落到电梯井道底坑(坠落高度约19.8m)。造成颅脑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柳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不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不注册登记,电梯长期不见眼仍然继续使用,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不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因此,当电梯遇停电而停在4楼与5楼之间时,所有在场人员、设备管理、安全员、电梯操作人员都不懂电梯安全技术规范,都不懂到电梯机房按操作程序盘车,使电梯轿厢平层后让被关人员出来,而是错误地强行打开电梯层门和轿厢门,冒险从离楼面1.6m处的电梯上爬下,所用的踏脚凳也只是简易的木方条钉制而成,致使被关电梯操作工李某爬下踩上简易凳子时,凳子垮损,造成李某由空隙处坠落下约19.8m深井道底部,颅脑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计量员兼电梯操作工李某,未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懂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无证上岗,遇紧急情况时不懂按安全技术规范处理,在遇突然停电自己被关在电梯内时,未等电梯平层,自行将轿厢门和层门打开,并冒险爬下电梯,造成自己坠落身亡的惨剧。这是一起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混乱,特种设备不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不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懂特种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范,违规、冒险作业造成的严重事故。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吸取事故的教训,加强企业内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提高特种设备相关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确保按时定期申请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运行。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违规、冒险作业,遏制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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