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4年11月28日7时30分,中国港湾第三航务工程局厦门分公司,在长乐市航程街道里仁村—长乐机场高速公路A2标段里仁路段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起重机械倒塌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故设备系非法自制的起重机械(架桥机)。该机在施工现场吊装钢筋时导梁突然垮塌,当场砸死路过该路段施工现场的行人2人,砸伤4人,1名在导梁上作业的工人高空坠落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导梁强度不够,在重载时发生断裂是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未按有关规定将施工现场与人行通道有效封闭是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
3.该设备系非法制造,不能保证安全质量,项目单位违章使用非法制造的起重机械,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生产,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造特种设备的行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要求,使用合法、安全的起重机械,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3.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强化环节监控,加强对起重机械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依法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4.施工现场与人行通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封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