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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工地塔机坠落重大事故

2009-02-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2004年4月7日7时50分,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济南宏达技校)西区教学楼工地在塔机安装过程中,发生坠落重大事故,3名工人死亡。

  事故设备为QTG20型塔式起重机,起升力矩200kN?m,最大起升高度30m,起升速度25m/min。安装时,当平衡臂根部与塔身绞接完毕后,利用自身卷扬机起升平衡臂。当平衡臂拉到水平位置时,回转台5个连接螺栓有1个螺母脱落,4个断裂,导致塔帽、上回转台,平衡臂及3名工人自25m高度同时坠落,致3名工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塔机上回转台连接螺栓数量按标准应为22个,实际上只安装了5个,螺栓数量严重不足,连接强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没有任何安装方案,擅自组织无资质人员安装塔机,违规施工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工程甲方与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自然人达成口头协议,未建立任何安全制度,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任何安全教育和培训,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有关建设管理、监理单位未尽职责,未审查塔机安装单位、人员的相应资质及方案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要求,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

  2.明确现场施工管理责任,对承包或转包的施工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起重机械安装方案。对起重机械技术检查到位,特别是对重要连接件、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加强检查,严禁违章,决不允许偷工减料或违反标准。

  3.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度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股反。加强对操作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