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3月12日17时48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中原实业公司建筑分公司,在陶瓷南路供电局家属楼施工,因违章操作,利用提升料盘乘人,钢丝绳拉断,提升料盘坠落,导致3人死亡。
1990年3月12日17时30分以后,中原实业公司施工队队长张某、提升司机张某、瓦工张某准备上六层去,他们不从楼梯上,而违章乘提升料盘上。这时,提升机操作手王某正准备由四层往六层上运木料,司机张某走过去,将提升架由四层落下,让王某送他们上六层。王不同意,说“提升架不能乘人”。张见王不给开,就强行让旁边的于某给开。(于系非操作司机)
于某开机前,看见提升料盘上已站着张某等3人。于将提升架升到二层停了一下,架上的人向上摆手,于又将提升架升到三层停一下,架上的人又向上摆手,当升到六层时,提升架被一根施工架杠挡住,停机的同时,钢丝绳被拉断、提升架突然坠落,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l、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缺乏应有的维修保养,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2、职工安全素质差,非操作手违反“非司机不准开机”“料盘上不准上下人”的规定,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于某本人是看场员,不会操作提升机,在张某强逼下,违章操作提升机,是事故直接责任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2、中原建筑分公司宋经理,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忽视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不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经济处罚300元,并全区通报批评。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强化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
2、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各种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严禁设备带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