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3日,某地乙烯项目裂解炉施工现场。天津某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起重班指挥30吨塔吊,吊装F型炉管。因吊点选择在管段中心线以下,同时未采取防滑措施,造成起吊后钢丝绳滑动,管段急速下沉0.9米,在强大外力作用下,使钢丝绳在卡环处断裂,钢管坠落,将刚从裂解炉直爬梯下到地面准备换氩气的电焊工付某挤压致伤。
2 事故原因分析
(1)起重工违反吊装规定,选择吊点在管段中心线以下时并未采取防滑措施,致使钢丝绳在卡环处断裂,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 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2)吊装时未设置警戒区,监护不到位,非相关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吊装坠落范围。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 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3 事故教训
(1)认真执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司索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吊物捆绑应牢靠。
(2)认真执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的要求,切实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等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