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中班,某厂拆除斗提机。当斗提机头吊到四楼楼面准备将钢丝绳重新挂一下,再从起吊孔吊到地面时,王某看到斗提机头放到楼面后,就立即上去重新挂钢丝绳,斗提机头突然一晃,王某未系安全带,身体失去了平衡,从斗提机头坠落16米摔在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一是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空作业”。二是王某安全意识差、思想麻痹、抢工图快,未将放在楼面的斗提机头放稳垫平,就去机头上面作业。三是施工现场未将无盖板的起吊孔洞装设遮拦。最终造成了这起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严格按章操作;现场作业要有效地使用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它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安全带还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作业现场无盖板,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盖板、围栏、安全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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