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1991年月10月8日,某供电局一110KV变电站停电检修。该变电站站长武××在设备验收时发现110KV××TV漏清扫,要求检修人员重新清扫,被检修负责人拒绝并发生争执。于是武××情绪激动,便带领两名当班人员一起去清扫该设备。到达工作地点后,武××未戴安全帽,便用竹梯登上TV构架。其一只脚踩在构架槽铁上,当另一只脚移动时由于踏空,即从距地面2.7m的TV构架上摔下,造成头后侧撞地而亡。
违章表现
⑴ 清扫设备不办理工作票;
⑵ 带情绪工作;
⑶ 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
事故原因
⑴ 违反《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3.2.1条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未办理工作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⑵ 发生争执后情绪激动,精神不集中,带情绪工作是造成本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⑶ 违反《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13.1条和第13.6条的规定,在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不使用安全带,也是造武××从TV构架上摔下后头后侧撞地死亡的重要原因。
防范措施
⑴ 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⑵ 严禁带情绪作业,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精神状态良好,情绪稳定,精力集中。
事故点评
带情绪工作的危害性极大,本起事故便是典型一例。带情绪工作时,由于心情烦燥或一时激动,以致于置《安规》的要求于不顾,做出一些违规违纪等很不理智的事情,从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要以本起事故为鉴,教育职工充分认识带情绪工作的危害性,在工作或作业中一定要情绪稳定,精神状态良好,集中精力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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