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由于使用操作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与电梯有关的事故共10起,死亡9人,伤2人,报告分析如下:
现场回放
现场之一:2008年2月7日14时许,某电梯公司维修工赵兴隆乘坐由电梯司机李月娟操作的1#客梯到12层,赵兴隆、李月娟走出电梯,李月娟从相邻的2#货梯12层层门坠入电梯井道,至底坑后死亡。根据现场勘查和电梯层门构造分析,人体倚靠该层门不足以使门下端滑块脱出地坎槽。
现场之二:2008年3月17日16时左右,某公司1名保洁人员将中欧宾馆办公楼2#电梯厅门打开,揭保护膜打扫卫生时,不慎坠入井道,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现场之三:2008年3月17日晚上,位于北京西直门南大街11号的人民医院新楼内,装修工人徐波在电梯井道内工作,其余3人在轿厢内工作,晚9时30分,配合工作的电梯维修工启动电梯轿厢上行,听到井道内发出异常声响,打开底层厅门,发现徐波倒在底坑地面靠近右侧井道处,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徐无电梯操作证,违章进入井道,悬空冒险作业,相互配合不一致。
现场之四:2008年4月10日上午,某电梯公司维修工人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2#楼三单元北侧电梯地下三层底坑内有一具死尸。经查死者为某公司项目部电工班工人王海好,身旁有电梯厅门钥匙。由此判断,王从首层用三角钥匙打开电梯厅门,由于轿厢不在该层,王判断失误,不慎坠入底坑。
现场之五:2008年5月24日,某电梯公司安排5名工人在朝阳区亚运村安翔路2号一办公楼对两部电梯进行换绳工作,当最后一根钢丝绳拉上来时,工人许奇峰不慎坠入底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尸检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的临界状态。事故原因分析,死者许奇峰在从事高空作业时,未能按照施工前的安全技术要求使用安全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是导致高坠死亡的主要原因。
现场之六:2008年6月3日9时52分,某物业公司监控室员工接到13号楼3单元电梯内报警电话,称有人被困在电梯内,两位电梯维修工在解救被困人员出轿厢后,一起跌入底坑,其中一人死亡,另一人重伤。事故原因:维修人员在实施救援时采取的措施不当,以致坠入底坑。
现场之七:2008年6月6日早晨,某电梯公司两名员工张伟和陈炜对地铁10#线知春路站站台扶梯检查维修,8时许,使用单位实习员工刘立峰用扶梯钥匙开梯上行运行,将张伟挤压在扶梯梯级与梳齿板之间致死。
现场之八:2008年6月20日12时5分,朝阳区农展南里3号楼的电梯因故障停止运行,某物业公司工人陈杰在未确认电梯轿厢位置情况下,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不慎坠入底坑死亡。
现场之九:2008年6月26日,某电梯公司库房管理人员崔福全失踪。6月27日下午,有人发现其躺在电梯底坑已经死亡,身旁有电梯厅门钥匙,由于坠落过程中未损坏底坑设备,也未触动安全开关,故电梯未停止运行。
现场之十:2008年6月29日15时40分,电梯公司安装工人郭维胜在一层运送材料时因久等电梯未到,即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欲确认轿厢位置,但当时电梯轿厢停在二层,郭维胜开启厅门后不慎坠入地下三层底坑内死亡。
事故分析
上述10起事故有8起为高空坠落事故,有2起为挤压事故,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高空坠落事故。有1起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且酒后操作,属于违章事故;有1起是在解救乘客过程中施救不当引发坠落事故;其余6起均为开启厅门后未确认轿厢位置,或者因地下有水脚下湿滑不慎坠入井道。
挤压事故。在底坑中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按下底坑停止开关,使设备不能运行;维修自动扶梯,必须严格执行《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工作开始前,应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处设置有效的护栏。在进行工作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其他电源开关应置于“关”的位置,上锁悬挂标签并测试和验证有效。
结论和措施
10起事故不是由于电梯安全性能失灵、失效引发的特种设备伤亡事故。针对上述原因分析,应采取如下措施予以改进:1.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2.严把持证上岗关。3.更加严格电梯厅门钥匙的管理,杜绝无证人员接触到“三角钥匙”。4.严格执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标准,杜绝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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