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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镇江电厂项目高处坠落事故

2009-11-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制造业中,事故常有发生,事故发生后应该做哪些事情,怎样分析,怎样报告等工作对事故的后续预防/杜绝再发生起重要作用。以下这则事故发生在2005年6月22日下午,江苏电建三公司在承建的镇江电厂工程中,发生两人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以下进行具体分析,希望对各位有所启发。

  一、事故的经过:

  6月22日下午,分包单位溧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工作人员从7.4米层平台向上更换楼梯踏步,在换踏步前先在工作层的上下两端及零米处分别拉好红白警戒绳,但未悬挂明显安全警戒标志,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设专人监护。作业过程中,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拆一阶换一阶,而是拆二阶换二阶,形成空档过大。当拆除到第六、七阶踏步时,因所带的新踏步用完,二人同到零米层去搬新踏步。约16时40分左右,江苏电建三公司电气专业公司职工王××(男,29岁,热工试验室试验工),在集控楼13.7米层电子间联系电厂运行人员对凝结水补水箱电动门送电,送电后出来准备去零米层调试电动门(电动门的位置在#5炉固定端外侧),从楼梯口拦好的红白警戒绳下方钻过,走至已被拆除踏步的第六、七空档处坠落至零米,落差约8.8米。落下后被电梯司机陈××(电梯厂家调试人员)发现,陈××即将电梯开到13.7米层,到集控室喊人去救。江苏电建三公司高资分公司副经理赵××(男,45岁)及电厂人员在集控室内听到有人坠落,急忙从集控室冲到锅炉平台,见有人躺在零米,慌忙焦急中,赵××钻过楼梯口拦好的警戒绳,从楼梯跑向零米准备救人,跑至已被拆除踏步的第六、七空档处坠落至零米。

  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二人送医院抢救。王××现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这次事故的教训:

  1、人的不安全行为

  (1)施工人员:

  ①未按作业指导书“拆一阶换一阶”;

  ②未设专人监护;

  ③围栏不规范;

  ④未悬挂安全警戒标志。

  (2)值班人员

  ①钻过警戒绳;

  ②匆忙下楼。

  2、物的不安全状况

  (1)楼梯拆除两级台阶;

  (2)从13.7米到约9米处,还有近20级台阶;(人的视线所不能看到的危险)

  (3)存在高处坠落的严重危险。(约8.8米)

  附:高处作业分级

  根据相应坠落高度分为以下四级:

  一级  2至5米;

  二级  5米以上至15米;

  三级  15米以上至30米;

  特殊高处作业  30米以上。

  3、安全心理

  (1)主要违章心理:

  十种心理  侥幸、麻痹、逞能、莽撞、急躁、赌气、自满、好奇、逆反。

  (2)本次事故表现出的违章:

  ①侥幸:不执行作业指导书、未按规定设置围栏、警戒标志;

  ②麻痹:钻过围栏;

  ③莽撞:匆忙下楼;

  ④急躁:盲目图快、救人心切。

  4、安全技术

  (1)为什么规定“拆一阶换一阶”?

  (2)为什么要设专人监护?

  (3)为什么要规范围栏、境界标志?

  (4)为什么要调正好安全心理?

  (5)为什么要以“三铁”反“三违”?

  三、结合实际学习安全规章

  1、关键是做一个明白人

  不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搞通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2、要害是做一个老实人

  有人监督时按章办事,无人监督时也按章办事。搞清为什么要按章办事。

  3、难得是做一个诚信人

  不只是一时一事遵章守法,而是一辈子遵章守法。搞懂什么是为人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