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广东省揭阳市某桥梁工程挂篮坠落事故

2010-01-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简介

  1996年7月15日,广东省揭阳市某桥梁工程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起吊物件撞倒支撑挂兰后侧锚固的千斤顶,导致挂兰整体翻坠,造成4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1996年7月15日上午9点,某桥梁工程进行挂兰施工的准备工作,浮箱上的起吊机正在往0#块桥面上吊运万能杆件(吊物重1.5T,长2m),当吊物上升到挂兰左侧上方时,站在0#块上的指挥人员指示吊车主臂向右旋转,以使吊物绕过挂兰落位于桥面上。在吊臂旋转的过程中,吊物的一端突然碰撞到支撑锚固蹬筋的千斤顶,并把千斤顶打倒,致使挂兰的两组后锚从横梁两端滑脱,挂兰失稳,整体从20m的高处坠落,正在挂兰上进行作业的7人随同挂兰一同坠入江中,3人获救,4人溺水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1)在建设单位对工期一再要求提前的情况下,施工单位组织挂兰施工大会战。为了赶进度,在没有制定“挂兰施工工艺方案”的情况下,仓促进行挂兰施工。作业现场多项工作齐头并进,管理十分混乱。该施工单位在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无奈地选择了“进度第一”,严重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挂兰施工设计要求,对挂兰的四个锚固点均应进行锚固,但为了省事,该挂兰只锚固了两个点。对此,工程负责人及现场技术人员视而不见,不检查、不纠正。造成挂兰整体稳定性差,埋下事故隐患。

  (3)吊车驾驶员在起吊作业过程中,看不见指挥人员的手势和信号(指挥吊车者无手旗和哨子),当吊物偏移视线完全被挂兰挡住时,驾驶员仅凭感觉操纵旋转吊车主臂,根本看不见吊物所在的高度和位置,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2、管理方面

  (1)该工地管理混乱,既未编制“挂兰施工方案”,也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匆忙组织大会战,忽视安全生产。

  (2)施工负责人与现场技术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检查,不纠正,隐患未能得到及时解决。

  (3)《安全生产法》要求,在进行吊装等有较大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但该工地指挥吊车人员没有明显的指挥信号,当吊物进入吊车司机看不见的“盲区”时,依然指挥主臂旋转,严重违反了吊车“十不准吊”的原则。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未认真编制“挂兰施工方案”,为赶工期盲目进行大会战,吊车指挥人员严重违章指挥,致使吊物碰撞千斤顶导致挂兰失稳坠落,人员死亡。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项目负责人急于赶工期,组织大会战,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吊车司机违章操作,对现场存在的隐患未能及时得到整改。

  3、主要责任

  (1)项目负责人不按施工规范编制挂兰施工方案及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抢进度,赶工期,盲目组织大会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2)吊车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信号不明,判断失误,应负直接责任。

  (3)吊车司机违章操作,严重违反“十不吊”原则,凭感觉盲目操作,应负直接责任。

  五、事故预防对策

  (1)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不符合施工客观规律的要求,要冷静对待,谨慎行事,不能盲目顺从而赶工期、抢进度,在工期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尊重科学和客观规律,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