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日期:1983年9月21日14时10分
发生事故地点:荆门热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防护装置缺乏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锅炉队起重班刘xx(男,31岁,起重工三级)突击小组,承担着5号炉炉墙护板安装突击任务当天中午,班长石xx邀请刘xx吃午饭,并喝了约三两酒。下午2时上班后,刘带领两位民工上炉左侧25米层工作,当时平台上有两块炉墙护板临时盖在2.96×0.38米的孔洞上,因施工需要,刘伸手揭起护板后,不慎失足从25米坠落至10米层,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长带包工饮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刘身为小组负责人,酒后上班,导致在掀护板时失足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安全设施不完善,采用护板作孔洞盖板,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预防措施:
(1)不准采用护板,脚手板等作为临时孔洞盖板。孔洞盖板更不准随意拆除。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劳动纪律教育,严禁酒后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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