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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头过滑轮绳脱 闸失灵梯落人亡

2010-06-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接头过滑轮绳脱 闸失灵梯落人亡

    发生事故日期:1979年11月25日20时35分。

    发生事故地点:韩城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2人,重伤2人。

    事故简要经过:

    韩城电厂4号水塔混凝土筒壁采用液滑施工,施工人员运输,采用九孔井字架装两台自制电梯,20时20分左右,当水塔筒标高53、2M层混凝土浇灌完成后,吊桥上指挥台向木工,机工发出准备滑升的信号1、20时30分左右,木工李xx、张xx,机工刘xx、屈xx先后进入2号电梯,当所乘电梯运行至28.3m高度时,电梯 钢丝绳 突然滑轮处破断,电梯抱刹未起作用电梯由28.3m高度直接坠落地面,电梯门拦及底盘槽钢严重变形,李(男,33岁,三级木工,本工种工令十五年),屈(男,27岁,本工种工令十五年,三级机工)两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张造成重伤。

    事故原因分析:

    (1)2号电梯钢丝绳有一圆形穿插式接头,因其频繁地经过滑轮和卷扬机滚筒,受到挤压,摩擦半径的影响,逐渐拉松,在电梯正升时,振动突然在在滑轮处拉脱,使电梯坠落。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严重违章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领导与安监部门渎职,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安全保险装置安装后,没有进行试验,抱刹不灵,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预防措施:

    (1)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严禁有接头。

    (2)电梯在使用前必须试验,鉴定,安全保险装置必须准确,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组织者,必须认真学习安全规程,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建立严格地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地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