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及概况
X商贸综合楼,建筑面积4500m2,框架6层。
1999年4月6日下午,钢筋工丁XX (死者,男,36岁)、电工陈XX(重伤,男,42岁)、电焊工平XX三人进行竖向电渣埋弧焊作业,焊接五层框架柱钢筋。17时30分左右,焊接作业结束下班,平XX将焊接工具放人手推车,并把手推车推上停靠在四层楼面的简易龙门架吊篮。见地面无人开卷扬机,平XX就经门架立柱下爬至地面。这时丁XX、陈XX走上吊篮,准备搭乘吊篮下楼。平XX下到地面后,没有察看吊篮上是否有人就开动了卷扬机。当吊篮下降1m多时,卷扬机停转,吊篮停止下降,平XX迅速启动提升按钮将吊篮向上提升。在此瞬间,钢丝绳突然断裂,丁XX、陈 XX两人随吊篮从16.8m高处坠落至地面。丁XX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陈XX腹部及脊椎受伤。初步统计,这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万元,合计经济损失12万元。
事故原因
事故现场勘察情况:当时丁XX站在斗车后面,陈XX站在斗车前面。卷扬机距离龙门架导向滑轮10m,且绳筒上的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断裂钢丝绳断口附近有断丝和明显扭曲痕迹。
1.直接原因:
违反《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2—86)的规定,使用已达报废标准的钢丝绳。该钢丝绳承受不了因吊篮运动突然变化产生的冲击力而断裂,这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丁XX、陈XX违章搭乘龙门架吊篮。
(2)工地所用的龙门架为非专业厂家生产,没有安装断绳保险等各项安全保险装置。
(3)工地未安排专人开卷扬机,平XX未经培训,不懂卷扬机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擅自开机。
(4)卷扬机与导向滑轮之间的距离不足15m,导致钢丝绳在卷扬机绳筒上排列混乱,使钢丝绳在受力时产生扭曲、断丝,加速了钢丝绳的损坏进程。
事故教训
这是一起较典型的、具有“多米诺”骨牌效应的事故,造成事故的一系列原因中,如:使用报废钢丝绳、违章搭乘吊篮、龙门架没有断绳保险、无证开卷扬机等,只要控制住任何一个原因,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而该施工企业竟然一个原因都未能控制。这些原因及平XX违章从龙门架立柱下爬现象反映出该施工企业根本没有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极其混乱。这起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马虎不得,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认真执行。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2—86),确保物料提升机械各种装置符合要求。
2.物料提升的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定人定机,做到持证上岗,不串岗,不违章开机。
3.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4.加强对工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制止“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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