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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具脱出、载荷坠落伤亡事故

2010-07-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过程简述

  1989年某月某日,某厂W某来到当地某车站,提取发来的一车玻璃,在办理提货吊装运回的手续中,得知车站龙门吊因设备能力不足,暂停对外装卸作业。W某为尽快把厂急用玻璃拉回,没有去地方找其他单位联系租用卸货起重机,而是借与车站门吊组平日私人关系,劝说门吊组偷着给吊装。当门吊组按计划卸完一车原木,班长L某已安排收工吃饭。W从公路上截了一辆捎脚汽车,匆忙领进货场,找到正在收工的Y某,再三催促抢装,Y某不顾吃饭休息,未请示班长,找来还未离岗的起重工T某为其吊装。结果在人员不足、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慌忙指挥起重机起吊。致使钢丝绳吊索从玻璃集装吊架耳中脱出。导致玻璃箱倾倒,Y某因躲闪不及,被当场砸伤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该事故是因为多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

  起重工Y某违反车站暂停对外作业的规定,擅自动用龙门吊为货主抢装玻璃;在吊装过程中,配备人员不足,在只有两名起重工和一名司机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实际受害者在作业时仅距货物lm远,违反了起重工在起吊时应站在安全地点,距货件必须有 2m以上的退让余地的规定;在Y某仓促作业过程中,没有专职信号员,违反安规“起重机吊装应指定专人担当信号员,并佩戴明显标志”的规定;在慌忙指挥起重机起吊时,又违反“十不吊”中绳索未挂牢的情况下匆忙起吊的规定,而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这是一起起重人员在索具未挂牢的情况下仓促起吊,导致索具脱出、载荷坠落伤人事故。从事故中应汲取以下教训: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加强人员的管理,包括遵守安全规章和工作纪律等。纪律是工作的保证,没有铁的纪律约束,使安全事故有机可乘。Y某正是由于为了谋取私利,而不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纪律,在“心虚”的不正常心理下仓促作业,绑挂不牢,而且自身未离开作业危险区域即指挥起吊,从而发生索具从吊耳中脱出,载荷坠落,搭上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既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程制度进行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如果车站的起重机操作人员能够在起重人员不足、无专职信号员、起重人员未离开危险区域的情况下,拒绝操作的话,事故同样是可以避免的。

  反事故措施与预防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有关起重机械使用规程、安全法规,并严格落实执行。起重机械作业实行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各岗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必须对相关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保证相关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和专业水平。

  (2)起重作业应明确专人进行指挥,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佩戴规定的标志。起重机操作人员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出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3)司索和指挥人员在确认绑挂无误、起重机周围无妨碍作业的人或物后,应及时离开危险区域,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进行指挥或监护。

  违反何种标准、规定、规程及其条款

  本事故是由于违反如下条款而造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5.1.2.1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2002):10.1.2  起吊物应绑挂牢固;10.1.8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10.4.2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要求:指挥人员应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