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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层钢管脚手架上跨行时坠落

2010-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及概况

    某高层住宅楼框架30层,建筑面积20000m2,由某一级资质施工企业承建。

    该工程主体已封顶,进入内外粉刷阶段。1998年3月28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外粉刷组瓦工张XX在第28层A—16—9阳台处搞外粉刷,因操作需要增加一根木制刀口条,张XX从28层室内地面走向F—26拐角阳台取下一根刀口条,返回本应从原路返回,但他为了图省事,从升降机护墙杆上口跨行。当时辅助工庄XX提醒他不能跨,瓦工张XX站立部位与第一踏钢管的直线距离为1.5m,第二踏与第三踏钢管的直线距离为1.75m。由于第三跨间距较大,而且钢管上铺有竹笆片,竹笆片上有三根木方,张的左手抓住脚手外侧模钢管,第三次向前跨越时,因身体失去平衡,斜向飞出脚手外侧,从28层78m高处坠落至11层升降机顶部(此时升降机停在11层),回弹后再次坠落地面。项目部瓦工队长迅速组织人员拦车将张XX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9时死亡。

    这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张XX拿刀口条去工作场所时,本应按原路返回,而他为了图省路,且不听别人的劝阻,将自己置于危险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检查不力,现场上人电梯护栏(门)漏设、护栏(门)无专人开关,对职工安全教育力度不够,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以致造成自己伤害自己的大祸;安全巡视力量不足,没能及时发现、制止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暴露出该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民工安全生产教育不力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现场管理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法规、条例学习不够,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对施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力度不够。

    事故的预防措施与对策   

    1.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建筑法》、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提高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能够严格照章作业,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2.各级安技干部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技术和安全专业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使教育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持久性,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杜绝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