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日,某电厂发生一起司炉工擅离工作岗位,连续违章,导致从5.3m吊装孔坠落身亡的事故。
事故经过:
9月2日,某电厂锅炉运行二班4号炉司炉工刘某上夜班,23时,刘某戴上安全帽、手套,拿上看火眼镜走出集控室,到4号炉就地看火打焦。23时30分,4号炉值班员走出隔音室去渣口时,发现3号炉甲侧磨煤机入口旁的通道躺着一个人,走过去一看,发现是司炉工刘某,其脸、口、鼻有血,旁边有顶安全帽。值班员立即通知当班人员及厂医院医生到现场救护,并联系厂医院救护车送往市医院急救。刘某在送往医院途中神志尚清醒,经医院值班医生初步诊断,除身体有几处擦伤,眉角处有挂伤(缝三针)外,其余正常。医院认为伤势不重,住院观察。9月3日17时左右,刘某病情突然恶化,呈昏睡状,17时45分开始吐白沫、呼吸困难,医生进行抢救,约1小时后停止呼吸死亡。
事故分析:
经事故调查组对现场反复勘察,刘某是在正大修的3号炉5.3m平台吊装孔坠落的,该孔边缘留下了刘某被挂掉的手套。这个临时吊装孔的安全警示遮栏、安全围栏齐全,现场照明充足,难以想像刘某是如何掉下去的。因当时事故现场无人,分析推断,认为刘某钻过安全警示遮拦,又跨过安全围栏,在跨越吊装孔时坠落至水泥地面,头未碰地面前安全帽已滑脱。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擅离岗位。刘某的工作岗位在4号炉,却私自走到不属于自己当班工作范围的3号炉检修现场,违反了岗位责任制有关规定。二是连续违章。刘某先是违章钻过安全警示遮拦,再违章跨过安全围栏,最后违章跨越吊装孔时不慎高空坠落。三是自我保护措施不力。安全帽未扣紧、未系牢,导致坠落时人帽分离,头部未能受到有效保护。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从这起事故发生过程和原因看,属于严重违章事故,事故责任人刘某,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在冶金企业员工安全职责中规定,员工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作业,必须做到:①知道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②知道本人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③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还规定,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休息、闲谈等。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把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关内容,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作业人员的实际行动中去,而不能停留在表面上。从这起事故的发生来看,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工作还有待于加强,必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积极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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