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3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某井用30吨不压井装置进行不压井带压起钻作业。当时井口压力控制在5.2Mpa,在起第一柱(即最后一柱)中间一根单根的下半部分时,钻铤开始向上打滑,此时,关下卡瓦(固定卡瓦),使上下卡瓦都处于关闭状态,但由于卡瓦之上的钻铤长度较长,卡瓦之下的部分则较短,加之钻铤的柔性又小,于是钻铤上部(卡瓦之上)处于自由(可以左右晃动)状态,使两半卡瓦的一半没有卡紧,造成钻铤向上冲,使钻铤位于钻台与井架之间,钻头高出钻台1m左右,但未冲出不压井起钻装置的下卡瓦。
钻铤上滑发生后,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在撤离过程中,肖某手抓钻台栏杆,不慎手滑落,掉落地面造成腰部受伤,周某从钻台(约4.5米)跳下时,使脚后跟镔骨受伤。
二、事故原因
1、卡瓦失效:不压井装置的卡瓦没有卡紧,而没有卡紧的可能原因有:(1)钻铤外径磨损变小;(2)卡瓦牙磨损;(3)起至最后一柱钻铤时,卡瓦之上的钻铤长度较长,卡瓦之下的部分则较短,加之钻铤的柔性又较小,于是钻铤上部(卡瓦之上)处于自由(可以左右晃动)状态,使两半卡瓦的一半没有卡紧。于是在井内压力的推动下,使钻铤打滑。
2、没有制定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致使突发情况发生时现场人员行动盲目。
3、未配置钻台逃生滑道。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不压井起钻铤时,不压井装置固定架下增加两副安全卡瓦。
2、考欠平衡钻井起钻至最后一柱时,采用起单根的方式。
3、卡瓦牙由两片式改为四片式,提高卡瓦的可靠性。
4、配置钻台逃生滑道。
5、制定各种突发实践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6、加强培训,提高员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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