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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检中心工人摔伤事故

2010-10-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2007年8月19日14时30分左右,维检中心职工周文林、马德辉、邓学志三人在切割跨彩板库房吊运工件,在吊运转炉倾动减速机装汽车作业过程中(公运六队车辆,车牌号:辽A-E0647),马德辉与邓学志负责司索,周文林负责指车,马德辉与邓学志在司索时没有使用吊环,而是直接用一根直径22mm的新钢丝绳采用打死扣的方法捆绑带锐利棱角的减速机(棱角处没有加衬垫),用3#75吨吊车主钩吊运减速机,当将减速机吊至汽车车厢上方1米高时,周文林爬到汽车驾驶室顶棚上进行指车作业,由于减速机一侧重一侧轻,重的一侧向下倾斜,钢丝绳与减速机棱角摩擦发出异常声响,此时周文林迅速指挥吊车下降,天车工接到指令后点动下降,当降至距离车厢上方300mm时钢丝绳突然断裂,减速机自由下落将汽车砸翻(90度侧翻),同时站在汽车驾驶室顶棚上的周文林摔落到地面上,造成右手挠骨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1、维检中心职工马德辉与邓学志在司索时没有使用吊环,而是直接用一根直径22mm新钢丝绳采用打死扣的方法捆绑带锐利棱角的减速机(棱角处没有加衬垫),司索不当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周文林站在汽车驾驶室顶棚上进行指车作业,违反了《指车工安全规程》第2条中关于“指车工指车必须站在明显安全的位置……应离被吊物垂直距离5米以外”的规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吸取教训

  1、全厂所有从事起重作业、司索、指车作业的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天车工安全规程>、《天车工十不吊》、《指车工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类似事故的发生。

  2、维检中心要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作业。

  3、全厂各单位立即将本通报传达到每名职工,吸取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