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7日5时50分左右,原料作业区混铁炉工段员工李伟、邓庆海在清理2#混铁炉炉口粘渣铁时,用100T天车副钩挂四个小钩撬粘渣,起钩时,一大片渣铁脱离炉口,渣铁悠向李伟(男,49岁)所站位置,将李伟挤到平台边沿,渣片挤到李伟右小腿上,当渣片悠过之后,其从平台上掉落到地面(距地面9米左右),造成右腿大腿骨骨折,现在骨科医院治疗。
二、事故原因:
1、李伟、邓庆海作业时,对天车吊粘渣的不安全因素预判不够,习惯性作业,安全意识不强,站位错误,对安全监护和互保制度执行不到位,盲目指挥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由于100T天车小车受限位所制,副钩与渣块之间存在倾斜角度,渣块脱离时,造成悠钩,是这起事故的另一原因。
3、天车工对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未采取措施,在有作业人员站位不合理的情况下进行动车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原料作业区混铁炉清渣作业时,确认好站位,禁止习惯性违章作业,使用天车吊渣块时,炉口平台出铁侧禁止站人,并将炉口平台护栏加高。
2、天车工在钩渣铁作业时,做好确认,对存在不安全指车有权拒绝作业。
3、天车工作业时严禁旁拉斜拽。要求原料作业区清渣时使用适合的吊具,如用100T天车时必须使用大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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