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概述:3月27日,武汉枢纽项目部在武康下货线复兴湾大桥进行接触网腕臂安装作业时,桥钢柱突然顺线路方向倾倒,作业人员温九生、王小辉在钢支柱倾倒时随支柱一起下坠,摔至距线路约2.5米高的桥下,温九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小辉受重伤。
2、主要原因:一是管理失控。项目总工石绍红在钢柱组立之前已经发现出事钢柱的基础螺栓(站前单位预埋)不合格,虽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指挥部报告,但未跟踪整改到位;现场负责人刘侨带人组立钢柱时,发现螺帽带不进去,向石绍红报告后,共同制定了应急方案(将螺杆和钢柱底座焊死),但该方案没有实施,钢柱组立后也一直没有进行调整;石绍红和刘侨均未将此事向常务副经理郭忠宽汇报,也未向项目部其他人员通报,给下步施工埋下了事故隐患。二是监护脱节。在当日施工中,施工现场没有一名项目部监护、带班人员,任由劳务队自行组织施工,致使在没有对钢柱基础螺栓进行检查的情况下就攀上钢柱作业,导致钢柱倾倒。三是有章不循。项目部未执行公司《三标一体化文件》和《标准化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要求,对施工过程和工序未进行及时检查,对事故易发点和重大危险源未进行有效辨识,对出事地点的施工没有安全技术交底。
3、处理意见: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在公司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武汉指挥部的指导配合下,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和善后处理工作。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彻底查清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基本消除了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认为:本次事件属于管理失控造成的责任事件,项目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考虑到项目部在事发后能够快速行动,全力做好善后工作,控制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同时能够深刻检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经研究,拟对武汉枢纽项目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⑴扣发项目部全体人员3月份安全奖,同时取消项目部年度评先资格。
⑵对项目经理王力生罚款3000元;对常务副经理郭忠宽罚款3000元;对项目总工石绍红罚款2000元;对项目部临时安全负责人林顺万罚款1000元;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刘侨罚款1000元;对现场监控人员田景荣罚款500元;同时取消王力生、郭忠宽、石绍红年度评先资格。
⑶被处罚人员每人写一份检讨书报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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