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4日8时,某炼铁厂3#高炉渣处理班主值班牟某、班员黄某接班后检查设备。牟某发现水渣皮带机头挡板损坏需要处理。8时20分,最后一炉铁放完后,牟某安排当班维护人员陈某前去处理。8时30分,牟某在渣处理值班室向黄某交待:不要启动皮带机,我们在机头处理挡水板。黄某当即答应。随后,牟某和陈某一同拖着胶皮从水渣皮带机的尾部往机头方向行走。当时牟某在左侧,陈某在右侧靠渣沟方向。当离机头4米远时停下,陈某将胶皮交给牟某,自己准备翻越皮带机到牟某处。此时,炉前已开口放铁。牟某见铁口已开,便叫陈某赶快下来。陈某说:“同黄某做了联系,他不会启动皮带机。”话还没说完,皮带机启动了。当时陈某正站在皮带机上,皮带机启动,陈某随即便摔倒在皮带机上。还未等牟某反应过来,陈某已从机头处坠落在离地面4.8米深的水渣池中。经医生诊断:陈某胸腔第九椎骨轻微压缩性骨折,脾脏破裂出血,左上肢、左背部多处浅Ⅱ度烫伤。
事故原因分析:
1、渣处理岗位当班人员黄某明知有人在渣运输皮带上作业,且启动皮带机前,没有对该设备进行安全确认就启动了设备,致使陈某受伤,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渣处理岗位当班维护人员陈某麻痹大意,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抢功图快,违章翻越皮带机;牟某没有按设备检修安全规程要求对设备挂出“此处检修维护”标志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陈某违章翻越皮带机,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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