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及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010年9月27日,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四名瓦工在标准厂房建筑工地三标段9号楼东侧距地面高约11.8米高处砌0.8米高的女儿墙时,一瓦工违章爬到9号楼东侧的宽0.6米左右的钢质天沟内,对女儿墙内墙的水泥挂浆进行清理,不慎从天沟坠落至9号楼东北角的卫生间顶部平台(距离地面高约4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瓦工安全意识淡薄,其操作平台应该是楼外侧脚手架,但违章站在天沟内进行作业,不慎坠落。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1)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作为此次工程的施工方,在工程中标后,将部分楼段承包给个人刘某,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在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未有效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未能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2)9号楼承包人刘某,未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相关施工企业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有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开展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相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以这起事故为鉴,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对不具备施工条件,未领取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开工建设,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坚决抵制非法分包、转包、挂靠、租借资质企业进场施工,对监理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引起重视,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
3、相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有效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不留死角、不漏盲点。特别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项目许可手续和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等加强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要坚决依法查处,把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