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时间:1996年8月11日
(2)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3)伤亡人员情况:8人死亡,11人受伤
(4)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5)事故简况:
1996年8月11日,某单位在承接的国家经贸委二期工程施工中,外檐装修采用的是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由于该脚手架设计获有专利权,且使用情况特殊,升降难度较大,故将其脚手架的全部安装升降作业,以工程分包的形式交给了该脚手架的设计单位。当日,在进行降架作业时,突然两个机位的承重螺栓断裂,造成连续五个机位上的十条承重螺栓相继被剪切,楼南侧51m长的架体与支撑架脱离,自44.3m高度坠落至地面,致使在架体上和地面上作业的20名工人,除一人从架体上跳入室内幸免外,其余19人中有8人死亡,11人受伤。在此事故处理中,对3名直接责任者追究了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3~4年,对另外涉及到的5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撤职、记过等行政处分。
事故原因分析:
(1)承重螺栓安装不合理,造成螺栓实际承受的载荷远远超过材料能够承受的载荷;脚手架整体超重,实际载荷是原设计载荷的2.7倍,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施工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落实,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该设计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盲目和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提升机承力架未与工程结构固定;施工队伍管理松弛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这一专项技术本身存在重大缺陷。该脚手架没有完整的防下坠安全装置;架体承重螺栓强度的安全裕度不足,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2.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1)预防架体上坠落的措施
1)各种类型的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进行搭设及拆除,架子工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2)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认真把好十道关口:
a.安全交底关: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之前,工长必须向架工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架子类型、用途及搭拆标准和安全作业要求。
b.材质检查关: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质量和规格选择架材。
c.搭设尺寸关: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等。
d.铺板关: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板与板之间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脚手板对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问距不大于300mm;在架子转弯处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应用木块垫平并要钉牢,不得用砖垫板;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并要经常清除架板上的杂物、冰雪,保持清洁、平整、畅通。
e.栏护关:脚手架外侧、斜道(跑道)两侧、卸料台周边设lm高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者设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
f.连接关:脚手架自身连接牢固和脚手架与构筑物连接牢固程度,直接关系到架子的稳定性,必须达到架子不摇晃;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一组剪刀撑,自下而上循序连续设置到顶,每组剪刀撑纵向长度9m为宜;最下面的撑与地面的角度不得大于60°,与立杆的连接点离地面不得大于30cm,剪刀撑杆的接长,应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40cm,用两只转向扣件锁紧,禁止用对接扣件;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支杆,支杆与地面角度不得大于60°,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拆除脚手架时从上至下随拆架同拆除连接点。
g.承重关:脚手架的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时,在脚手架中堆砖,只允许堆放单行侧摆三层,用于装修工程的脚手架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00kg/m,如必须超载,应按施工方案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证安全。
h.上下关:搭设各类脚手架,均必须为施工人员上下架子搭设斜道(跑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
i.保险关:吊篮架子和桥式架子是一种工具式脚手架,设计、制造、安装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保证安全使用,因此必须对吊篮架子和桥式架子的设计图纸、制造工艺及安装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试验。使用期间,必须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措施、桃梁、手扳葫芦、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除此之外,在使用中一定要装好、用好吊篮安全保险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lm长并卡牢所有卡子,吊篮上的吊钩必须设保险措施,防止绳索脱钩,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最好采用带保险装置的手扳葫芦。在使用期间,要对桥式架立柱与构筑物的联结、升降倒链、钢丝绳吊索、联结卡具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解决,严禁使用有隐患的桥式架。
(2)预防悬空坠落的防范措施
l)从事悬空作业人员,每年要定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低血压、贫血病、癫痫病、神经衰弱及四肢有残缺的人员,以及年龄不满18周岁和饮酒以后,均不得从事悬空作业。
2)6级以上的大风及雷暴雨天,禁止在露天进行悬空作业。
3)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不得从事悬空作业。
4)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系牢帽带,以保护头部。
5)凡从事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国家标准并有检验机关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带。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详细检查,确无损坏,方准使用。上下高处时,应把安全带的系绳盘绕在身上,防止碰挂。悬空作业前必须把安全带的系绳挂在牢固的结构物、吊环或安全拉绳上,且应认真复查,严防发生虚挂、脱钩等现象。
6)使用安全带系绳长度需要3m以上时,应购买加有缓冲器装置的专用安全带。
7)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减少坠落时的冲击高度。
8)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悬空安全带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品,必须更换悬挂的安全系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9)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使用期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提前报废。
l0)悬空作业上方,凡无处挂安全带时,工长或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专设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如施工厂房的行车梁上部、吊装屋架的上部均系悬空,工人行走或作业,安全带无处挂,因此,必须在其上方设置安全拉绳或栏杆,以保证工人行走和作业时的安全。
(3)预防临边坠落的防护措施
l)外架防护措施
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往往采用双排外脚手架,操作层满铺脚手板,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2)外护架防护措施
外护架,是根据构筑物楼层,每一层楼搭设一层保护层,平铺、立设脚手板,护架外侧设立网密封。这种外护架在工程上主体时不作为操作架,主要是防止施工楼面作业人员从周边向外侧坠落。当装饰工程开始时,可在两步架板之间,再搭一步架板,供外装修工人操作使用。
3)插口架防护措施
有些高层建筑,采用外挂内浇或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的施工方法。为了保护施工层临边作业人员的安全,起到结构施工的立体防护作用,并作为施工人员在高层外围的人行通道,采用了工具式插口架。即把事先预制好的插口架,用起重机械吊起插入作业层下一层的窗口处,在墙内用木方垫好、钢管扣件卡牢,并用钢丝绳将插口架与室内地面临时拉结牢固,插口架别杠应用10cm×10cm的木方,别杠每端应长于所别实墙20cm,插口架子上端的钢管应用双扣件锁牢。由于插口架保护高度超过一个楼层,防止施工层周边作业人员向外侧坠落效果比较好。
4)外挂架防护措施
利用外挂架临边防护并提供临边作业面时,外挂架必须用有防脱钩装置的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
5)楼面斜挑架防护措施
有的混凝土框架高层建筑,由于起重设备不足,不便安装楼面护架,就利用施工楼层钢模板支撑,在构筑物施工楼面周边,搭设斜挑梁,垂直高度与施工楼层高度相同,挑杆上搭设大横杆,斜向满拉安全网。
6)附着升降脚手架防护措施
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中常使用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支撑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附着升降脚手架。该脚手架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设计、加工制作,其构造和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满足:
a.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b.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业物料坠落;
c.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d.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同时,在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必须符合规定。
7)临边作业防护措施
a.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b.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c.井字架、龙门架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4)“四口”防护措施。
1)楼梯口的防护措施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要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的防护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3)预留洞口的防护
1.5m×1.5m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4)通道口的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5)使用梯子的防护措施
l)梯上作业,是建筑施工行业中较低的高处作业。坠落事放普遍发生在l~5m之间,造成死亡事故主要是坠落时伤害了人的要害部位——头部。因此,必须克服作业点不高,不会发生事故的麻痹思想和不愿意戴安全帽的错误行为。
必须坚持上梯作业前,把安全帽戴好,帽带系牢,万一架上人员向下坠落时,帽子不会滑落,可以保护坠落者的头部。
2)各种梯子的制作,必须分别按国标GB7059.1-86《移动式木直梯安全标准》、GB7059.2-86《移动式木折梯安全标准》、GB7059.3-86《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选材、制作和试验检查,防止因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时折断、造成坠落伤亡事故。
3〉凡是购买的梯子,必须严格按国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国标要求的,不准发给工人使用。
4)梯子长度不应超过5m,宽度不应小于30cm,踏板间距为27.5~30cm,最下一个踏板与两梯梁底端的距离均为27.5cm。
5)每部木直梯两端踏板的下面和木折梯底端踏板下面,必须用直径不小于5mm钢杆加固,其螺母与梯梁接触面应加金属垫圈。
6)所有梯子的踏板均应采用通用的合成橡胶(丁苯橡胶)制作防滑措施。
7)各种梯子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对梯子的梯梁、踏板、钢钎螺母、梯角防滑措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凡有损坏、松动等,必须进行加固后方准使用。
8)各种梯子使用的工作角度为75°±5°,角度太大容易倾倒,角度太小容易滑落。
9)每部梯子上,只允许一个人在梯上作业,不准两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上操作。
10)不准用梯子搭设临时操作架,也不准在脚手架上搭设小模杆代替爬梯。
1l)上折梯前,必须将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装牢。
12)凡在梯上进行用力较大的操作,作业前应将梯子上端绑扎在构筑物上。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设专人在地面扶梯监护。
13)在梯上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上下梯前,应将工具装入工具袋内,双手抓住梯梁进行攀登,以防失手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