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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位不当,高空坠落引发责任事故

2011-05-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时间:2009年12月11日16时30分

  事故类别:高空坠落

  伤亡情况:一人重伤

  事故经过:

  2009年12月11日16时30分左右,攀冶机电分公司机安一处在攀煤干熄焦工程安装提升机卷扬钢丝绳(每根长110米,直径33.5毫米,共4根)时,由于钢绳过长,又是高空作业,经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多次磋商后,确定作业方案为:将钢绳盘成四股,利用塔吊吊至51米平台上,再将钢绳头子拿出来从平台中央的安装孔洞(长3米×宽2米,原安装有盖板,施工时临时拆开)逐渐放到47米平台的卷扬滚筒上进行安装,在往下放钢绳时,由于钢绳是四股,需要将钢绳理顺后往下放,直到放完为止。本次作业人员为:李×(机安一处职工,班长,铆工),王××(机安一处职工,架工,指挥吊车),林××(机安一处职工,男,34岁,钳工,本工种工龄5年),王××(劳务工)共4人。在安装第三根钢绳时,王××在西南侧指挥吊车,李×和王××在西侧与站在东侧的林××(离孔洞边缘1米左右)三人在边理顺钢绳边往下放钢绳过程中,由于钢绳自身较重,新钢绳油较多,下落很快,钢绳还未理顺,林××反应不及,被突然下滑的钢丝绳将其右腿带入孔洞,坠落至47米平台上。事故发生后,李×及时通知了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救,机安一处现场管理人员于16点30分左右将受伤人员林××送至攀钢总医院进行救治,初步诊断为右膝关节脱位,右侧肋骨2-3处骨折。

  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1)林××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理钢丝绳时站位不当。

  (2)孔洞盖板拆开后,孔洞、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2、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人员对潜在的隐患确认不够,现场监管不力。

  (2)安全防范技能培训不够深入,安全技术交底不细,对下放重量大的钢绳应对钢绳进行分段固定后,分段下放,以防止已下放的钢绳自重将整个钢绳拖走的措施没有交待。

  3、事故性质

  此次事故属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

  1、要求所有作业人员,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展开班组讨论,认真排查现场隐患,无措施,无责任人不能复工。

  2、尤其对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防护、施工孔洞和临边防护全面检查,同时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3、工程处要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清楚,措施落实到位,管理履责实效。

  4、凡较大危险性作业危险场所,工程处必须派专人跟班作业,落实专项措施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