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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3”南海项目高坠事故

2011-06-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3月3日上午,天气情况:阴雨天。管工冯某班易某、罗某等8人,参加完班前会后,通过管廊东侧直爬梯到达E10管廊上进行管托安装作业,9点半左右安装完第1个管托。10点8分左右雨突然下大,大家都四处躲雨,罗某喊了一声“下雨了”,便沿着西侧已禁止使用的楼梯(该楼梯因设计变更及部分钢格板缺货,施工未完,已采取围挡,通道悬挂明确的红色禁行警示)下行,在行走过程中,失足从未施工完的楼梯拐角孔洞处坠落(见附图),坠落过程中,撞击到二层楼梯护栏(标高9.2米)后弹出,又落到地面发电机防护棚的脚手架管(标高3米)上,最后坠落到地面。10分钟后救护车将其送至医务室,经BSF的医务室抢救无效,于3月3日11时左右死亡。

  原因分析:

  1、罗某为避雨,从禁止使用的楼梯下行,失足从孔洞中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由于安全帽带系挂不合格,坠落过程中安全帽脱落,头部与脚手架管相撞,使其颅脑严重损伤,导致其死亡。

  2、原管道工程公司专业项目部对罗某教育培训不到位。事发当天,罗某刚从F1预制厂转到事发现场,对现场情况不了解,对新工作环境潜在的危险认识不足,管道工程公司专业项目部未安排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所在班组对作业岗点作业的危险分析针对性不强,上岗施工前的“三交一清”不完整,没有交待未完施工楼梯的危险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项目部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及督促整改不到位。在钢格板未到货,楼梯已于2月28日停止施工的情况下,项目部对现场防护设施认识存在偏差,采取警示设施而没有采取硬件上合格的封堵设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专业项目部对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边、孔洞等危险源,没有设置合格的防护措施,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5、突降的大雨分散了人员对现场危险的注意力,也降低了人员的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