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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9”岳化项目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2011-06-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2005年5月9日8:50左右,公司分包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雇佣的辅工李某等五人,在岳化磨煤框架11米层钢平台上铺设花纹钢板,在施工过程中李某将安全带挂钩钩在工字钢钢梁上,由于钢板位置不正,李某需要将钢板移位,在移动过程中,没有注意后面悬空,在身子向后移动时,脚踩空,先坠落到地面的设备基础上(0.5米高)后弹落到地面,于16点30分死亡。

  原因分析:

  1、六化建在组织施工作业时,在安全设施(安全绳)未落实的情况下,安排员工进行高处作业施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李某高处作业时,未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帽带未系牢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六化建没有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4、岳阳项目部磨煤框架区域安全负责人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发现未完作业场所安全绳已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