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1999年6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钢铁厂
3.起重设备类型:桥式吊车
4.作业特点:吊运钢水包
5.事故类型:钢水包坠落
6.事故危险程度: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
二、事故过程简介
1999年6月,某钢铁厂转炉分厂的指挥工甲指挥额定起重量为75t的桥式吊车(履带起重机)起吊盛满钢水的钢水包。当钢水包上升约1m时,钢水包突然坠落,使其倾斜在钢包车上,且又正对着钢包车操作室,使钢水倒出七八吨,引起大火。站在操作室门口的甲乙丙丁见状立即离开。当消防队到现场灭火后,发现在操作室内的戊被烧伤,抢救无效后死亡,司机也被灼伤,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随车起重机起升机构卷扬机开式齿轮脱落,造成卷筒反转导致钢水包坠落。
2.间接原因
开式齿轮未按订货要求的重级制设计制造,制造厂将起升系统按中级制配套。齿轮轴承支座强度不足,支腿焊接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制造厂在组装轴承时,未按规定认真加润滑油,安装中未检查运转润滑状况,引起轴承损坏,致使轴承的一个支承水平变形30mm,另一支承焊缝脱落,支撑面板下陷9mm,使开式齿轮中心距拉开40mm,造成大小齿轮脱离。起重机安装后未经检验验收便投入使用,使设备有缺陷未被发现。钢包车操作室只有一扇门,没有安全门。
3.主要原因
起升机构开式齿轮设计制造级别低,制造加工质量差;组装轴承时,未按规定认真加油润滑,引起轴承损坏,啮合齿轮脱落。
四、事故结论
设计制造单位未按订货协议要求的重量级制设计制造开式齿轮,而是按中级制配套;制造厂焊接加工质量差,组装轴承时,未按规定认真加润滑,加速轴承损坏,导致大小齿轮完全脱落,卷筒反转,造成钢水包坠落事故。
五、事故预防措施
①吊车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必须满足订货协议的要求。
②吊车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检验。
③起重设备钢包车操作室应设安全门。
④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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