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安装主厂房屋面板,5名工作班成员高处作业均未系安全带,在推动钢板过程中,因两侧用力不均,其中一侧3人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年2月20日上午,某厂安装主厂房屋面板。工作班成员张某、罗某、贺某等五人,在施工中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即:铺设压型钢板一块后,应首先对压型钢板进行锚固,再翻板)进行,实际施工中既未固定第一张板,也未翻板。施工作业属临边高处作业,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作业中采取平推方式向外安装钢板,在推动钢板过程中,压型钢板两端(张某、罗某、贺某在一端,另2名施工人员在另一端)用力不均,致使钢板一侧突然向外滑移,带动张某、罗某、贺某坠落至平台(落差19.4m),造成3人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高处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
2.未按规定先固定、再翻板的方法施工,而是采用平推钢板方法。
【知识点】
1.高处临边作业,应系安全带;
2.工作人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法。
【制度规定】
《安规》(热机)第582条规定:“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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