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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自制提升机吊笼坠落3人亡

2011-07-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

  某商业城与某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供货合同和电梯安装合同。电梯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将该电梯安装工程交由职工韩某负责。电梯设备进入现场后,由于现场安装人员不够,韩某手下的工作人员孙某便要求独自承包此电梯的安装工程。经王某同意,韩某与孙某约定,由孙其独自承包这架电梯的安装工程,并且约定安全责任由孙某自已负责。随后,孙某自行组织人员制作了电梯井道内简易提升机,开始安装电梯。孙某与自己找来的李某、董某3人,在井道1层登上吊笼;同时装了两台电焊机和其他零件。吊笼上升到28层时,固定主卷扬钢丝绳的滑车损坏,吊笼下坠至26层,由于吊笼下降的巨大惯性,吊笼顶横梁被拽掉并解体,3人坠落至电梯井底部,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孙某作为电梯安装工人。未取得电梯安装维修特种作业操作证就从事电梯安装作业,自行组织无电梯安装维修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且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开始电梯安装作业;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和无特种设备安装资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自承包电梯安装工程。

  2.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商业城同意,擅自将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和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公司职工孙某,对孙某及其自行找来的作业人员不审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缺乏必要的安全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3.商业城内部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项目有关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有疏漏,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不细致;对合同对方(施工单位)的履约行为监督管理不严,对电梯安装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电梯安装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分包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

  对策措施

  1.电梯安装公司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作业管理体系,在接工程时要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能够正常运行。

  2.商业城须加强对各协作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安全地进行生产作业活动;须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