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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卸作业造成高处坠落伤亡事故

2011-08-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8 年7 月27 日,在某拦河大坝进水口闸室施工中,一名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疏忽大意,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就擅自解开安全带冒险作业,不幸从高处坠落身亡。

  事故经过:

  7 月27 日白班,天气小到中雨,某建筑公司第二工程处木工三班6 人,在某拦河大坝进水口闸室高程拆除模板,并在另一处高程支护模板,该班分为两个作业组,即两个工作面。龙某某与班长一起在闸室内906 m 高程拆除模板,其余4 人焊接拉筋头。8 时45 分,龙某某与班长已撬掉两根背方。此时,龙某某在工作中发现身上拴的安全带长度不够,在没有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情况下,思想麻痹,疏忽大意,擅自解开安全带违章作业,用一只手拉住混凝土上的拉筋头,脚踩在另一根拉筋上与班长继续拆卸方木,不慎一脚踩滑,从高处坠落,离地16 m,造成脑挫裂,伤势严重,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龙某某在高处作业时思想麻痹,擅自解开安全带违章作业,用脚踩在拉筋上拆木方,不慎脚踩滑坠落。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木工班班长与龙某某一同作业,却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发现龙某某违章作业仅口头劝告,并未坚决制止。二是施工单位对所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不力,安全网未随着工作面上升而升高,下口未封住。另外,下雨时工作面打滑,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是比较典型的违章作业事故,当事人明知危险,却冒险作业,结果酿成伤亡事故。在防范措施上,一是安全教育不够,二是作业时估计不足,没有备好安全绳。这两个防范措施,如果有一个做好了,就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因此,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采取一些有效的强制性措施,要求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或者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对在高处作业不系或不挂好安全带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并令其停工检查。安全部门要强化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是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坚决杜绝违章作业。此外,对高处作业各工作面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逐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