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6 月28 日,江苏省某水电站建设施工中,负责建筑施工的项目部副经理,在施工现场检查时,贪图方便,违章行走,从堆放的杉杆上冒险跨越,结果酿成事故身亡。
事故经过:
6 月28 日13 时左右,负责工程建设的项目部副经理程某某,到水电站主厂房施工现场检查,安排工作和处理1 号机预制楼梯吊装用的钢丝绳被拉断一事。事情处理完毕后,在去其他工作现场检查时,路经主厂房2 号机,为了求方便,就冒险从2 号机楼梯井顶堆放的杉杆上行走。由于杉杆之间未加绑扎固定,当程某某踏上杉杆时,杉杆向两侧滚动,程某某从杉杆滚动缝隙中坠落楼梯井底( 高差11. 3 m) ,因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程某某不走安全通道,抄近道从2 号机楼梯井的堆放杉木上跨越。从事故现场查看,从主厂房1 号机楼梯井到其他工作现场,本有宽敞的通道,同时程某某也知道楼梯井顶覆盖的杉杆未绑扎固定,却期望能侥幸通过。身为主管生产的项目部副经理,忽视安全,思想麻痹,造成事故,伤害自己。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早在前几日的安全大检查中,就发现该楼梯井顶部堆放的杉杆没有固定,根据现场安全设施分区管理的划分,责成机电安装处立即加固,但事隔多日却仍未加固。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虽然很意外,但是也有发生事故“ 不意外”的原因,这就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对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责成有关单位迅速处理,如对所有井洞临时覆盖进行清理,正式设置孔洞井盖应封堵,对一些一时因工作需要不能封堵的孔洞,要设置固定栏杆。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需要注意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有些管理人员倚仗资格老,经验多,身份特殊,往往容易违章作业或者冒险作业,从而酿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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