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9 月28 日,山东省某办公楼的施工中,一名驾驶水泥罐车的司机在修车时,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冒险作业,又不听劝阻,结果酿成事故身亡。
事故经过:
9 月28 日,刘某某驾驶一辆水泥罐车,由水泥搅拌站往工地运送水泥。13 时左右,在水泥库卸灰时,发现检修孔由于未盖紧而一直漏气。刘某某为使水泥卸得干净迅速,顺手拿了一把车用手锤,爬到罐顶上想把舱盖的压爪和压盘砸紧,使其不再漏气。因锤小力量不足,刘某某又下车返回灰库,借了一把18 磅的大锤。当时有几位作业人员看见后对他进行劝阻,并解释说这样做十分危险。但刘某某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再次爬上罐顶。因多次敲砸,造成压盘脱落,使罐内气体骤然排出,把刘某某从罐顶抛到水泥地面,当即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5 日后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某某违反操作规程,在不了解水泥罐结构的情况下冲砸舱盖的压爪和压盘。水泥罐使用说明中指出,上罐顶的检查和维修,应在停止供风,切断风源,排空罐体余气后再进行。情况不明,缺乏知识,不听劝阻,酿成事故。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水泥罐车管理制度不健全,设备保养不良。水泥罐车长年运输使用,罐体大部分没有进行维修和保养,致使有些部位锈蚀或损坏,而使用前又没有进行全面检查,使罐车存在事故隐患。二是安全教育和有关应知应会教育力度不够,罐体使用操作规程不完善。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这起事故中,暴露了许多问题。俗话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事故的发生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刘某某来讲,安全意识差,不了解压力容器的性能,违章操作且不听从劝阻,是引起事故的主要方面; 从单位安全管理方面来讲,在对水泥罐车司机的培训中,应当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知识,也应当有水泥罐漏气如何处理的规定,从刘某某出事故的过程来看,他似乎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单位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就是生产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责任。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水泥罐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强化这一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按规程实行检修和操作,养成习惯。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和有关生产知识、操作知识的培训,注意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是制定并完善水泥罐车使用、检查等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地实施,且应有相应的监督制度。对现有的水泥罐车和罐体逐台进行检查,对那些保养不善及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限期安排保养和检修,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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