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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管道井盖盖好而发生的坠落事故

2011-08-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8 年12 月28 日,由某建安总公司承建的某市机关综合楼施工工地上,发生一起离奇事故: 一名工人在工作中未将弱电间管道井盖好,自己从该弱电间管道井摔了下来,不幸死亡。

  事故经过:

  12 月27 日,瓦工周某某(男,23 岁) ,在10 层弱电间砌隔墙,当天工作未完成,28 日上午继续作业,在8 点30 分左右完成10 层作业,然后到9 层弱电间做同样内容的工作。其间,由于工作需要,需要将工具(马凳、木方、脚手板等) 从10 层搬至9 层。周某某贪图方便,利用弱电间内管道井往9 层扔工具,被班长发现后及时制止,并要求周某某从楼梯往下搬运,同时嘱咐周某某要把9 层弱电间的管道井口用七合板盖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但由于有放线工同时交叉作业,以及周某某的忽视,井口仅遮盖住一部分(约1/ 3 ) ,在操作中,周某某不慎从9 层弱电间管道井内直摔至底层,待发现时已死亡。

  事故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一是忽视洞口防护的动态管理。弱电间虽然每层门洞都用木板封死,但里面的管道井口却没有按照规范设置防护设施,井口长1 m ,宽0. 8 m,从12 层到2 层全部敞开,无任何防护措施。按规定,井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隔层用安全网铺设。而该工程项目部却没有按照规范做好防护工作,反而将井口作为清除楼层建筑垃圾的运输通道,给施工留下了后患。二是在危险部位施工,无专人监护,一人单独操作,缺少应有的跟踪监护措施。虽然制定了安全技术交底措施,但针对性不强。三是对临时合同工、季节工的用工管理还未真正落实到位,没有签订安全承包协议书。作业人员缺少现场防护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主要是由于安全管理工作疏漏以及违章作业导致的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通过此次事故应吸取的教训,一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防范措施; 二是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是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护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