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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起重机事故

2006-03-14   来源:《劳动保护》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桥式电磁起重机违章作业造成伤亡

    事故发生时间:1991年1月23日16时16分

    铁道部齐齐哈尔车辆厂(地址:齐齐哈尔市中华东路厂前一路10号)铸钢车间清理工段中件修理一组组长鞠贵有,准备下班后把作业场丁侧车钩修理线上的二根做电焊地线用的短钢轨吊走,再用一根通长钢轨替换。当小组工作完工,人员陆续离开作业场回到休息室,鞠从休息室走出去要起重机时,看见本组气焊工丁学文仍然在作业场干活,并对丁说:“我要吊钢轨”,说完就到东头起重机司机杨玉芝。这时,司机杨玉芝刚下车准备休息,听到鞠喊就问,“你挂磁盘干什么?”鞠说“粘两根钢轨”,杨说:“钢轨不能粘,快到点了”,是指快下班了。实际上,为安全起见,工厂已有规定不准用电磁盘吸吊长,大的工件,含长钢轨。由于起重司机没能坚决抵制,杨便上车把起重机上的吊钩降落下来,鞠将吊索拿下,换上电磁吸盘之后,先将西侧的两根短钢轨吊到西边料场,然后指挥起重机去东头吊19.3米的通长钢轨。当鞠给起吊信号将钢轨吊起一米多高时,发现钢轨北端没有吊起来,就急忙跑去察看。由于鞠在吊运前未能对该钢轨进行认真检查,实际上钢轨北端与地线焊接在一起。当发现钢轨一端吊不起来时,鞠未能给起重司机停止信号,起重机司机也没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钢轨一端未吊起的情况下,没能及时落钩,将钢轨放下,让鞠查明原因,反而在没有看到,听到任何信号的情况,又未认真对作业周围情况观察了望时,违章操作,将大车往西开,致使钢轨因斜拉,加大弯矩而突然折断。其中北半截落地,而仍吸在电磁吸盘上的南半截钢轨往西南方法悠动滑落,将距离钢轨5.4米的丁学文头部撞成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教训

    该事故是不应该发生的。因为工厂已有安全规定,不准用电磁吸盘吊长、大工件;致使于对起重司机与起重指挥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要求,由于临时近下班时间,未能认真遵守而酿成大祸。

    2.履带电磁起重机斜拉电磁吸盘造成伤亡

    事故发生时间:1991年1月13日9时

    鞍山钢铁公司废钢铁处理厂,在灵山钢锭模库红旗路线,用履带起重机的电磁吸盘吊卸轧辊厂发来的五车皮钢锭模。由于平板车停放位置不对货位,在卸第一节车皮的钢锭模时,就将连接二车皮之间的钩头断开,再将履带起重机的电磁吸盘放在钢锭模上,通过起重机移动电磁吸盘带动第一节车皮移动,使车皮对上货位再进行吊卸。当卸第二车时,同样需要断开钩头,按上述方法使车皮移动上货位。当跟吊工王同喜站在路西第二节与第三节车皮连接钩头之间,提第三节车皮解放杆时,因解放杆失灵,结果造成连接的钩头断不开。这时,班长赵永梅在铁路东侧半身用右手托钩头插销,左手指挥履带起重机司机用上述同样方法移动车皮,使二车皮相撞。待车皮相撞钩头松动的瞬间才能提起插销。由于两车相撞产生振动,导致第二节车皮北端第一个模子振翻1800,将赵永海头部砸伤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用履带电磁起重机的电磁吸盘使两车皮相撞或带车,均需要起重机进行斜拉吊作业方能实现。而斜拉吊均属违章操作。

    违章作业。车皮没掩“止轮器”,受害者在钢锭模处于不稳定状态时,进入缓解中的两车皮之间,指挥起重机斜拉斜吊,使两车皮相撞,导致处于不稳定状态的钢锭模翻滚将入砸伤死亡。事故现场照片与示意图见下图:

    3.电磁吸盘坠落造成伤亡

    事故发生时间:1992年7月6日12时15分

    齐齐哈尔钢厂(齐齐哈尔市)一电炉分厂原料跨,5吨电磁桥式起重机司机马玉年完成生任务后,将电磁吸盘悬空停在料场,其高度大约离地面5米左右。结果铸造车间干燥窑工人倪贵恒却违章进入废钢料场拣挑旧自行车把、以及破损的晶体管收音机机芯时,悬空的电磁吸盘却突然坠落,将倪砸在下面当场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

    该起重机用长行程交流电磁铁瓦块式制动器进行制动。其制动器型号为JC2300/15,电磁铁型号为MZSI-15。由于该台起重机作业繁忙,且要求吸杂钢的电磁吸盘升降制动时,要保持一定的缓冲距离,以防杂钢在快速大幅度振动中脱落。对此,在调整制动器间隙时,考虑到高温作业环境以及制动轮和闸皮间摩擦生热造成间隙减小因素影响,而保留有一定间隙。当作业完成后,制动轮与闸皮温度随间歇时间延长而降低,其间隙也随之逐渐加大,制动力矩减小,制动力矩减小,导致松闸,致使2.7吨重的电磁吸盘坠落。

    受害者违反劳动纪律,脱离生产岗位,擅自进入起重作业危险区域。

    起重机司机违章操作,当作业完毕后,未按安全要求将电磁吸盘放入地面,而埋下事故隐患。

    4.履带电磁起重机倾覆造成伤亡

    事故发生时间:1993年11月25日13时45分

    黑龙江省西林钢铁公司(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第二炼钢厂废钢车间的履带电动电磁吸盘起重机,在废钢场地二货场进行吊废钢作业。起重机司机景义祥用一根钢丝绳吊索把它穿到被一些废钢丝埋在下面的一台废四轮拖拉机的机体上,然后把钢丝绳吊索的另一端挂在履带电磁吸盘起重机的吊钩上。起重机司机景义祥带徙工满树春上起重机驾驶室,司机把操作杆往后拉到位,起重臂开始起升作业,结果被吊的废旧拖拉机仅有些轻微移动。这时,司机看到起重臂向下趴下,车后体向前倾斜,于是他就把操作杆推动原零位置,但起重臂仍然处于向上升的状态。这时,整个车体已经缓慢向东倾斜,徙工满树春便从右侧东门跳下车向车体后侧跑去,当跑到车体最后端,结果履带起重机却向东倾倒落地,将满树春砸在车下当即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4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

    违章作业。履带起重机所选择作业地面不合理,停放地面位置为西高东低;吊该物件时没有将电磁吸盘卸下,没有用卷扬机提升违反该公司安宁(93)35号《关于废钢铁料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履带吊在用钩头,吊装重大物件时,必须将磁盘卸下,方准挂钢丝绳进行作业”的规定。

    吊拔被埋物件,违法乱纪反《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中不准“吊拔起重机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的规定。

    塌重机司机没有掌握该起重机结构性能,且缺乏应有的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当发现起重臂向下趴下,车后体向前倾斜时,其采取的应急措施不当,没有采取紧急切断电源,并迅速将吊钩放下,终因使对起重机倾覆边的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导致起重机倾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