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经过:
2000年7月24日15时40分,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污水车间开始对污泥沉淀池进行清污泥作业,用泵往池外抽污泥。16时40分左右,污泥即将抽干,剩下的污泥用水稀释后再抽。这时该车间运转二班班长,一班班长等人往池内注消防水。注水结束后(此时二班班长站在池内临时搭设的铁梯子上,一班班长等人站在池上边),当二班班长转身准备从梯子往上上时,由于梯子有油污,不慎滑跌落入沉淀池内(池内污泥水深约1.5米)。站在池上边的一班班长马上下去抢救,头部不慎撞到池壁上也落入池内。现场的其他职工急忙将二人从池内救出,并送往医院抢救。一班班长于当晚脱离危险;二班班长经过抢救无效,于7月27日5时30分死亡。
2. 事故原因: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班班长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进入危险场所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危险;
(2)污水车间在这次清池前没有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方案,没有向员工进行安全交底,缺乏应有的安全防范措施;有章不循,没有办理作业票;
(3)该车间和该炼油厂平时对车间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
3. 事故教训
(1)进一步提高全厂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定,重点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一次查“安全第一”思想,查规章制度落实,查安全隐患整改,查“三违”现象是否存在的安全大检查;
(3)要进一步强化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认真吸取这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4)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对全厂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掌握,明确、落实自己的安全职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全厂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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