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某桥梁工地一号墩台,在拆除脚手架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二)事故经过
2002年4月7日14时04分左右,总包单位的架子工张XX、黎XX、詹XX、张XX四人执行脚手架拆除任务,当K4处的脚手架拆除基本结束,张XX从K4 —K5之间的次梁经25#双拼斜撑向K5方向转移,拟拆除K5处的脚手架,在距K5处尚有1m多远时,不慎从斜撑上坠落(标高67m),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作业人员在拆除脚手架时,虽然系了安全带,戴了安全帽,穿着防滑鞋等防护用品,但在转移行走时,安全带无处可挂,从次梁走过,失足坠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拆除墩顶67m高处脚手架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四)事故教训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审查不严,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力,监督、检查不够,放任自流,是造成该事故的重要原因。分包单位在安全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蛮干,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这次事故教训是深刻的,是一起严重的由于防护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造成的恶性事故,要以这次事故为教训,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加强总包对分包的管理与协调,对特殊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要全面细致地制订和落实,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科学组织、严密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
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审查)不到位。
(五)事故防范措施
1、总包单位应切实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责,要召集所属各工地和各外包队伍负责人会议,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并重新对所有外包队伍的安全资格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
2、对所属施工范围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3、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的要求外,在墩台下方架设安全网以杜绝事故的重复发生。
4、总包单位要加强管理力度,认真审查和完善分包单位的各种有关手续,按建筑市场有关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