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整体安全意识,确实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杜绝类似事故。
1、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筑施工单位要大力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内容、培训时间和师资配备等有关要求,使每名施工人员真正了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工程施工中的各类危险源(点),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坚决杜绝各类“三违”现象的发生。
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责任和项目负责人的隐患整改消除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大力降低隐患总量和发生频率。
3、切实健全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健全完善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提高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要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等长效机制,深化覆盖层面,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形成安全管理刚性制度,有效推动安全保证体系建设。
4、不断强化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整改责任,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安全员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二)建筑工程监理单位。
认真总结本起事故血的经验教训,切实依法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防患于未然,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落实好以下监理职责:
1、认真落实日常检查和旁站监理责任,突出安全监理作用;
切实规范安全专项方案和现场安全条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验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危险部位旁站监督等监理程序,有效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2、必须加强对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程序,杜绝责任不清、检查不到位、发现隐患不及时限期整改等不良行为,确保监理职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