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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德州电厂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2014-06-0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0月16日,华能德州电厂#2炉电除尘改造,安装由浙江诸暨菲达环保钢结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包。上午10:50左右,在#2炉电除尘改造施工现场,浙江菲达施工队施工人员罗××(有焊工证)、郭××(安装工)正在安装#2电除尘北侧标高27.35米处平台及栏杆,他们在北侧西半部施工,焊条用完,罗××摘下安全带挂钩去取焊条。正常行走应向南走安全通道,罗××却直接向东,走宽0.28米,长2米的侧风板上边沿钢梁(此段北侧因施工设备摆杆占据,平台还未安装,留有2.2×1.85米的空洞,南侧为灰斗,无任何防护设施),不慎坠落在标高为9米的灰斗侧板上,头部撞击到灰斗侧风板,后掉入灰斗底部。现场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焊工罗××(死者)在取电焊条的过程中,未走安全通道,违章从标高27.35米两侧均无任何防护的宽0.28米,长2.2米的侧墙顶部钢梁上通过,是造成该高空坠落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凡在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在高处待命、休息、位置转移等,任何时候都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2、高处作业前,先检查安全工具、防坠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完整、符合要求。熟悉作业环境,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3、对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自身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