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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热电厂劳务工被砸死亡事故

2014-06-06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1991年7月11日,长山热电厂2号除灰母管运行,1号除灰母管备用。灰场运行班长宣XX接到锅炉运行班长电话,灰浆泵房有设备缺陷,需要切换到1号除灰母管运行。宣XX向分场技术员杨XX建议,将1号除灰母管上的3号支管连接上再投入运行,杨XX同意后,向灰场检修班长赵XX安排了这项工作。

  上午10时20分,赵XX带领侯XX、林XX、郝XX、余XX、到达工作地点,分场技术员杨XX也来到工作地点。

  赵等人拆开1号除灰母管上3号支管的堵板,剪好石棉垫,准备将3号支管连接到1号除灰母管上。3号支管垂直于1号除灰母管,直接向灰池中排灰。1990年10月为了防冻,将3号支管从阀门处卸下,放在灰坝上,坝坡度为30度,3号支管为φ159mm,从连接母管的阀门算起长度为13.25m。在中间7.35m处有一水泥支柱,支柱上有一高为250mm的铁支架支撑着3号支管。离地面高度为3.65m。

  10时30分,赵XX指挥候XX等4人抬起3号支管母管侧的一端,准备与1号除灰母管法兰连接。,突然支柱上的支架倾倒滑落,管子的中间部位从3.65m高处掉下。正在坝坡上抬管子的几个人中,林XX等人被甩倒,侯XX的头部被下落的管子击伤,鼻子出血,倒在地上,立即送医院抢救。由于颅内出血,脑组织广泛挫伤,于次日6时20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在恢复3号支管工作中,没有执行工作票制度,没有对支柱上的铁支架是否牢固进行检查,施工方法不当。3号支管及阀门总重量在280kg左右,坝坡上的人员站立及施力都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使用合适的起重工具和采取必要的防止管子滑动或掉下的安全措施,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铁支架(250mm×130mm×100mm)与水泥支柱上的预埋铁之间没有施焊,因此管子一端抬起时,在推动作用下铁支架倾倒管子滚落下来,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3)劳务用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差,缺乏安全知识,从事检修工作没有戴安全帽。也是造成这次死亡事故的一个因素。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主要是技术管理工作有漏洞,灰场设备虽然远离主厂房,但同样是生产设备重要部分。水泥支柱上的铁支架未固定,是基建时遗留下来的问题,但投产三年之久,这个隐患一直未消除。

  (2)近年来,长山热电厂几次人身事故均发生在劳务工、临时工身上,暴露出劳务工、临时工的劳动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十分薄弱。

  四、防范措施

  (1)应建立健全关于劳务工、临时工的管理制度。

  (2)加强对劳务工、临时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3)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加强对设备的验收及检查工作。

  (5)检修工作要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做到没有安全措施不开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明确不开工,坚决克服图省事,怕麻烦的错误思想。

  (6)加强每个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能力,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佩带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

  (7)要消灭不安全生产的死角,特别是加强外围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应立即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