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8年3月30日零时30分左右,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挂钩工陈某,在夜间实施吊装作业时,在为管桩挂好挂钩后,违反操作规程,站在管桩堆上面,由于管桩在起吊时管桩堆发生坍塌,致使陈某被滚落的管桩挤压致伤,公司立即将陈某送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由于堆场安全管理存在隐患,两堆一起放置的管桩规格不一,直径相差100mm,存在管桩间高低有落差。死者陈某,作为堆场挂钩工,自我保护能力差,在为管桩挂钩后仍旧站在管桩堆上,而不是站到安全的过道上,当管桩吊起时,其它的管桩突然坍塌滚落,自己躲闪不及,被挤压致死。
2、间接原因: 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公司负责人没有参加法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公司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吊装作业现场没有安全管理指挥人员;公司门式起重机在检验检测不合格情况下继续作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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