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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勃利种畜场焦化厂精煤仓重大倒塌伤亡事故

2009-03-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九九O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4时许,勃利种畜场焦化厂精煤仓突然倒塌,死亡三人,受伤六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一九九O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十六时零二分,焦化厂洗煤车间的七个精煤仓突然倒塌。正在贮仓十三米层(即三楼)和贮仓底层工作的十二名工人遇难,其中三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

  二、事故发生原因

  直接原因:由于精煤仓凭经验设计,梁柱承载能力不足,基础底面太小;施工质量低劣,致使地基失稳,造成主要承重件折断,而引起仓体倒塌。

  主要原因:

  1、工程管理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①该工程设计人员无设计资格,设计又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还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②该工程由总场建筑公司承包,后又非法转包给个人组织的工程队,未经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非法施工。③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验收就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

  2、设计不合理,主要承重构件柱,承载能力不足。基础实际压力比设计压力超3倍。保温墙高厚比不合理,墙体失稳。

  3、施工质量低劣。混凝土标号达不到设计强度,钢筋搭配不合理,砌筑砂浆标号不足,建筑材料未经检验盲目使用,在设计不足情况下又增加了新的隐患。

  4、使用不合理。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就使用,而且违反运输有关规定,进行超负荷工作,使稳加重,致使这起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

  1、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落实,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焦化厂精煤仓从设计、施工到投产使用,都缺乏法制、安全意识和组织观念。领导重效益,忽视安全,工作作风不深入,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发现隐患没有停产整改,继续生产使用。

  2、安全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虽然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但没有认真落实。对精煤仓的建成没验收就投产使用,这样重大的问题无人过问和制止。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严格的执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审批程序,严肃科学态度,加强基建市场的管理,按照科学规律办事,并在这次血的教育中吸取经验,找出在事故前的不足之处,从而使全场基本建设管理走上正规化的轨道。

  2、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法,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各种基本建设合同的招标,用以严肃法纪,增加全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保证各项基本建设项目安全进行。

  3、在今后各类项目的施工中按级别进行承包,按基本建设的要求,在保证绝对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并在施工中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对党、国家财产负责,对人民生命负责的前提下进行各类项目的施工,并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后再使用。

  4、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管理,普遍对职工现身说法和安全生产教育,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和法规教育。在事故上举一反三,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查隐补漏,恢复生产,将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5、针对事故对全场各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找漏洞,定措施,消除各种隐患,保证各项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事故直接责任者

  毕可军:无执照,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无施工力量,无设备,无技术管理人员,工程质量低劣,施工中偷工减料,混凝土达不到设计标号,经鉴定16根柱最高标号为214号,最低为100号,钢筋搭配不合理,水泥、砂子配比不合理,加重了煤仓的隐患,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依法处理。

  龙飞:无证设计,凭经验设计,设计不合理,无计算书,主要承重柱承载能力不足,基础底面太小,基础失稳,造成了煤仓的先天不足,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依法处理。

  毕可夫:是种畜场基建公司经理,承包该工程,但由于施工力量不足,将工程包给亲属毕可军个人干;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不够,并擅自改设计,竣工后未验收就使用,负有主要和直接责任。建议由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依法处理。

  2、主要领导责任

  焦化厂厂长王连富:是该项目甲方代表,是第一责任者,从施工到使用,很少过问和检查该项目的情况,发现隐患问题,也未采取果断措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正科级。

  种畜场场长:李树德,是该场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但在该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等方面没有严格把关,工作不深入,官僚主义严重,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省畜牧局项目处副处长:高兆奇,在得知煤仓质量有问题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由于采取措施不利,在离后的23天就发生倒塌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