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18日下午3时40分,广西钦州市小董镇那兰村一采石场发生一起重大坍塌事故,200多吨的岩石和表土从已出现的裂缝中滑塌下来,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9人轻伤,1人至今下落不明。采石场老板张朝溪为那兰村村长,伤亡者全部为那兰村村民,年龄最大的47岁,最小的13岁。这起事故是建国以来广西非煤矿山发生的最大的一起生产责任事故,也是全国罕见的采石场事故,影响极坏。
该采石场为深凹型露天石场,从平地往下开采,四周岩壁为垂直状,开采深度30多米,长约150米,宽约50~80米,至今已有十几年的开采历史。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加上爆破的震动,采石场四周出现多处裂痕。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上午,钦州市钦北区有关部门曾到该石场检查安全,指出这个工作面很危险。中午时,检查人员不放心,再次找张朝溪要求其停产治理。但张无视上级指令,无动于衷,导致事故的发生。
该采石场场主张朝溪已被钦州市钦北区法院依法逮捕。
二.评析
事情就那么巧,仿佛要验证有关部门的工作,上午刚提出建议,下午就出事。这名采石场的老板,又是当地的村长,他有权有势,对抓钱有一定之规。可他万万不该再次拒绝政府有关部门对有坍塌危险隐患的采石场停产整治的指令,因‘鸟为食亡’发生了本来可以避免的伤亡和失踪30人的悲剧。
某些只顾眼前利益而不治理隐患的企业,要警惕,不注意安全,事故总是很凑巧地出现在你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