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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宁兰输气管线11标段管沟坍塌事故

2010-11-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涩宁兰输气管线11标段的管沟开挖工程按施工计划要求应在2001年3月下旬开始,但因当地居民的百般阻拦,工程一直无法开工,直至5月22日,在当地200余名公安干警和法警的强行维持秩序情况下,工程才得以开工。5月23日管沟开挖继续向梁家湾推进,在8:30左右,下起了小雨,直到中午11时左右雨停(下雨期间停止了挖沟作业)。当日下午,管道施工方与管沟开挖作业队伍现场协商继续挖沟作业。下午4:30左右挖到沟深3m处时,在没有任何塌方迹象的情况下,发生突发性坍塌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对湿陷性黄土特性认识不足。兰州西固区大多管沟段属于湿陷性黄土和散碎风化岩,事故当日连下3小时的小到中雨,使湿陷性黄土变的松软,虽然在施工中按照施工要求加强了安全措施,在22日晚施工碰头会上,西安西北石油管道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部对梁家湾地段施工人员提出了安全要求,而且监理人员现场监理中也没有发现任何坍塌迹象情况下,突然塌方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中管沟的边坡过陡,挖出的泥土又堆积在雨后的沟壁上,超出了沟壁的负重。在挖沟到1.8m时发现地下有Ф750mm煤气管道,经测量该段需继续挖深至 3.5m,此时在没有加大边坡的情况下继续挖深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因地方部门尤其是当地居民的阻挡,致使管沟开挖工作不利,造成梁家湾段停工2个月,施工单位为抢进度,减少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未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施工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后,局组织进行了事故调查,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后,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本起事故全部责任由甘肃省山丹建筑第八分公司承担,并负责组织和处理这次事故的善后工作。

  四、事故预防措施与对策

  1、各单位承包的工程一般不得转包。需要转包出去的分项工程,对分包商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约束条款,划清责任;对特殊险段,要有风险评价;对其施工队伍要进行作业安全教育。定期对分包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要一包到底,不能包而不管。

  2、对于雨季施工的土方工程,尤其管沟开挖、土石方爆破等,尽量采用机械施工,必须人工沟下作业的,要在雨停后确认山体稳固、有专人监护情况下,下沟作业,且有应急疏散措施。

  3、在管沟开挖、土石方爆破等作业中要有适当的边坡比,清出的土石方(尤其是雨后)不能在管沟边大量堆积,以免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