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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在墙体上凿槽造成倒塌事故

2011-08-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8 年10 月6 日,由某建筑公司正在施工的向阳住宅小区6 号楼,在施工中发生一起墙体倒塌事故,造成一名正在作业的瓦工死亡。

  事故经过:

  10 月6 日7 时,施工队瓦工章某某负责在钢筋混凝土平台砌墙,由于马虎,没有按施工顺序进行砌墙,错将标高以上的墙体砌好。如果不拆除上部墙体,平台就无法继续施工,瓦工班长发现后要求章某某将其拆除。章某某当时表示服从,待班长离开后,章某某为贪图方便,投机取巧,自作主张,改变施工方法,擅自在平台板插筋处,沿墙体水平方向用凿子开槽,以图达到钢筋既能伸进墙体,又不用拆除上部墙体的目的。因当时作业面较多,班长未能及时发现章某某的错误做法。约7 时45 分,当槽口凿到约2 m 长时,墙体突然向内倒塌( 墙宽2. 4 m,高1. 6 m) ,章某某避让不及,被倒塌的墙体压在底下。在场人员发现后将他救出并送往医院,终因下腹多处压伤和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8 万多元。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瓦工章某某不听从班长的安排拆除砌错的墙体,为省工时、图方便,擅自改变施工方法,在墙体根部凿槽,而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技术措施,致使墙倒被砸死亡。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不明确、不完善,在执行上不严格,类似章某某这种违章行为,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长时间执行制度不严格所形成的。二是施工现场基础管理和安全管理不扎实,责任不明确,日常的生产、质量、安全巡查不够,致使墙体错砌高达1. 6 m; 在拆除过程中又无人监工,致使墙体倒塌,操作人员躲闪不及。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这起事故中,暴露出施工现场管理较差,技术交底不细,造成章某某砌错墙的问题。在随后的返工作业中,处理简单化,交代任务时未进行具体的操作要求及安全防护要求,客观上导致章某某盲目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企业所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需要真正贯彻落到实处,如果没有落到实处,与没有制定差别不大。因此,在建设施工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坚决制止冒险违章作业;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养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遇险的处置能力,不能流于形式; 现场处理问题要有严密措施,用科学态度来组织施工生产。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不要等形成习惯性违章后再去纠正。二是现场施工作业要作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有针对性,要交代清楚,防止错误作业。三是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要加强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