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年5 月3 日,某市胶鞋二厂在拆除旧厂房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压死6 人、重伤1 人的恶性事故。
事故经过:
1992 年4 月底,某市胶鞋二厂准备拆除旧厂房,然后重新建筑新厂房,以适应生产规模扩大的需要。该厂厂委会经研究决定,主要由本厂职工进行拆除工作,具体工作由该厂炼胶车间主任陈某负责。需要拆除的旧厂房,是一幢二间二层的厂房,长7 m,高约6 m,宽6. 2 m,坐西朝东。一楼隔墙西部有一扇3. 08 m宽的铁拉门,门洞宽3 m,用两块330×120×250 mm 的预制水泥扛梁,嵌固在门洞两边的砖墙上。5 月3 日上午,陈某带领6 名职工先将铁拉门拆下,又将5 个窗框和一条木楼梯拆除。然后上二楼平顶拆除屋顶板。他们为了把五孔板分离开来,就用大铁锤敲打,还用凿子凿。这天上午他们敲凿完东墙沿口和北墙靠东部分,下午上班后,继续进行,约12 时25 分,由于一楼铁拉门上方两块扛梁中的一块钢筋被拉断,另一块被压而弯曲,中间隔墙首先倒塌,二楼楼顶中间突然下塌,房子因此全部坍塌,正在拆房工作的7 名职工,全部被压埋在坍塌的砖石中,造成6 人死亡、1 人重伤的恶性事故。
事故分析:
这起事故的发生,首先是决策的错误,拆除旧房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队,不应把任务交给不懂建筑技术的人承担,建设部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是拆房顺序上的错误。他们先拆窗框、铁拉门、楼梯,后拆房顶,违反了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再次是拆除方法不当。在拆屋顶板的过程中始终用大铁锤敲打,使整幢房子受到了强烈震动,在震动力的冲击下,一楼铁拉门洞拱上的两根扛梁压力增大,使扛梁中部下坠,其中一根扛梁的钢筋拉断落下,墙体松散,造成整栋厂房的坍塌。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建筑施工中,拆除作业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但是拆除作业又最容易发生事故,尤其是当不懂建筑的人进行拆除作业时,更容易发生事故。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 等等。将有关规定与这起事故人员的实际拆除作业相对照,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差距,如果不出事故属于侥幸,出事故属于必然。在这起事故中,工厂领导的错误决策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这起事故的重要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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