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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某热源厂供水程土方坍塌事故

2006-04-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简介
    2000年11月20日下午3时40分左右,在山东省济南市某热源厂厂内供水工程开挖供水管线沟槽时,发生土方坍塌,造成4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受伤。
    二、事故发生经过
    山东省济南市某热源厂建设项目是山东省重点工程,由济南市某热电厂负责筹建。2000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某自来水公司供水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负责约1400m的管线和土方工程施工。该公司将部分土方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资质、无营业执照的施工队。2000年11月20日下午,配合管线施工开挖沟槽的该施工队5名作业人员在已开挖的厂内供水管线沟槽(沟深2.4m,宽1.1m)内清槽,为管线铺设做准备,3时40分左右,沟槽突然塌方,1名作业人员双腿膝盖以下被土石埋住,正在现场施工的其余4人立即赶过去抢救,但沟槽南侧近5m长的土石再次塌方,造成5人被埋,其中4人死亡1人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施工开挖的沟槽深约2.4m,且挖出的土石堆放在沟的两侧,堆土离槽过近且堆土最高处高出地面2m多,增加了土壁的侧压力。沟槽两侧系回填土,土质疏松,加之前一天刚下过雨,施工中未对沟槽采取加宽、放坡或采用边坡支撑等安全防范措施,是此次事故的技术原因。
    2.管理方面
    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无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以包代管。施工前未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对施工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的危险场所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导致违章冒险作业。该工程未实行工程监理,施工中缺乏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是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四、事故的结论与教训
    这是一起无施工组织没计,冒险蛮干、违章施工,无工程监理的三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将挖土方工程转包给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施工资质的非法施工队,且不签定工程合同。分包施工队无营业执照,无施工资质,违法承揽工程,且视安全生产为儿戏,置民工的生命于不顾,施工中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主要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土石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与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并落实到施工中。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循《建筑法》有关规定,严格工程管理,不得擅自分包,按合同法规定,签定工程合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人员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土方开挖前须制定塌方应急预案。
    必须严格遵循《建筑法》和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实行工程监理旁站监督,加强现场监管,及时纠正、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专家点评
    土方开挖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当开挖较深或土质疏松时,应有坍塌应急预案。对分包单位应认真审核其资质条件,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组设计进行,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2条和第7条第1款,该项目应执行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旁站监理必须真实、具体、切实、有效,以消除各种施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