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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某住宅楼工程围墙坍塌事故

2006-04-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简介
    2002年5月27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某商品住宅楼工程,由于围墙内侧堆放土方,导致围墙坍塌,造成围墙外人行道上的3名儿童被砸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四川省凉山州某商品住宅楼工程由四川省某置业开发公司开发,新都县某建筑公司承建。2002年5月27日在基础开挖时,施工单位将挖出的土方就近堆积在附近围墙的一侧,因围墙受到外力作用,从而导致围墙坍塌,造成围墙外人行道上的3名儿童被砸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①该围墙厚度仅为120mm,且砂浆标号低,围墙整体稳定差。
    ②围墙一侧堆土过高,时间又长,使原就稳定性较差的围墙,又在一侧增加了水平力而倒塌。
    ③基槽挖土距离围墙较近,基础施工又正值连续三天阴雨,加速了围墙不稳,致使坍塌事故的发生。
    2.管理方面
    该工程施工管理混乱,以县里第一项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为由而放松管理,以“开绿灯”、“优惠政策”、“特事特办”等为借口,处处“放宽”,施工蛮干,最终导致事故。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是由于各级抢施工进度,放松管理,违章指挥而造成。基槽施工前未制定施工方案,运土随意堆置,没有总体安排,为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管理。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从建设主管部门到施工单位放松管理,隐患不能及时解决,最终发生事故。
    3.主要责任
    ①施工现场负责人不能因加快进度而蛮干,不编制施工方案,不对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应负违章指挥责任。
    ②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能在各级催工程进度的同时,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困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应负全面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措施
    应该加强对现场临时设施围墙的管理,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围墙材料、高度、质量以及周边情况,凡发现问题的应及时解决和在围墙处挂标志提醒禁止堆物及采用轻质板材。
    六、专家点评
    本次事故属重复性事故。围墙倒坍事故在全国其他地区已有发生,建设部于2001年曾专门下发141号通知要求各地检查和贯彻,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然而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并未认真实施贯彻建设部通知要求,仍然未对围墙建筑质量进行检查和加固,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又将挖槽余土堆积在围墙一侧,如此违章施工无人制止,无人检查,最终挤倒围墙,导致3名儿童被砸死亡。
    该事故的重复发生说明企业各级领导忽视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对现场违章作业和出现的隐患视而不见,对建设部通知要求无人传达,不进行贯彻,片面追求工程进度,放松管理,同时,政府的行为对企业影响的负面作用不可忽视。